密码技术应用员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密码技术应用员
1.2职业编码
4-07-05-06
1.3职业定义
运用密码技术,从事信息系统安全密码保障的架构设计、系统集成、检测评估、运维管理、密码咨询等相关密码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理解、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64标准学时;二级/技师48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32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1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具备笔试、机考,具有监督条件的场所/环境进行;技能考核根据职业工作要求,在配备有特定密码设备、软硬件设备、能模拟密码应用的场所/环境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1)爱党爱国,立场坚定。(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3)坚持原则,严守秘密。(4)忠于本职,爱岗敬业。(5)积极进取,钻研业务。(6)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2.2基础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1)计算机组成原理。(2)网络与通信基础知识。(3)操作系统基础知识。(4)数据库基础知识。(5)办公应用软件知识。
2.2.2.网络安全基础知识
(1)网络安全基本概念。(2)网络安全体系架构。(3)网络安全管理基础。(4)数据安全基础知识。
2.2.3.密码基础知识
(1)密码发展史。(2)密码算法知识。(3)密码协议知识。(4)密钥管理知识。(5)典型密码产品基本原理。(6)密码应用典型案例。
5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知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知识。